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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院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题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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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3-2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提升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3月25日,云南院在七楼大会议室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题培训,云南院全体员工参加培训。

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东宁出席培训并讲话。他指出,新《公司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全体职工准确把握新法精神实质,将法治思维融入经营管理各环节,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胡睿结合公司合规管理实际,对下一步合规风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依托新法,持续健全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

本次培训邀请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马娅律师授课。马律师围绕公司法修订概述、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董监高履职责任与风险、职务行为与表见代理等四个方面,结合实务案例进行了系统讲解,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对新法要点的理解与风险防范意识。

此次培训是云南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合规管理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云南院将紧扣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持续深化法治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供稿:审计与法律风控部

编辑:周永茜

审核:李静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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