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院开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安全月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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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云南院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全面推动全院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集团具体举措。开展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营造了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氛围。

广泛宣传 大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在安全生产月中,云南院通过“集中+分散”的形式,大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期间,发放宣传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网络知识答题、线下知识普及竞赛等,将安全知识、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融入工作全过程,不断引导帮助员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自觉做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深入宣讲 切实筑牢基层安全防线

6月28日,云南院与茭菱社区联合主办消防安全讲座,讲座由副总经理胡睿主持,邀请云南政安消防知识宣传服务有限公司教官为全院员工宣贯、解读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律法规、四懂四会、三级连带责任制、追责处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等知识;就夏季高温防火注意事项及防洪防汛防触电等自然灾害进行分析;教授初期火灾扑救及正确的逃生技巧、消防设备的正确使用及单位正确配备、维护消防设备的要领等。

        会后,组织开展消防科普体验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张东宁总经理在体验活动后做总结发言,他强调:水火无情“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只要大家做到“人人关心消防、处处注意防火”群防群治的局面,把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铭刻在身体力行中,视安全为己任,让危险绕道而行,才能将美好的生活创造得更加绚丽多彩。

        随着今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幕,人人遵守《安全生产法》的思想观念和人人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行动自觉,进一步深入到广大干部群众当中,这都将从根本上提高我们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水平,为云南院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安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