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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邀请书

作者:
时间:2024-10-08

1.比选条件

为规范中国机械总院集团云南分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院”)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贯彻落实《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中国机械总院集团云南分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云南院专利质量,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规范代理机构申请云南院专利等知识产权服务的行为,云南院将建立优质服务机构库。为此,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征集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机械总院集团云南分院有限公司专利代理机构入库比选。

2.2委托服务范围: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云南院科技产业部的监管下完成云南院知识产权申请、登记、管理、检索、培训、奖励申请等相关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项目以发包人委托的业务范围及时间要求为准。

2.4入选家数:不超过3家。

2.5服务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接受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机构投标,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机构必须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按照《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机构信用评级等级需在A级及以上级别。

3.8供应商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2)供应商无因违反行业规则被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或者惩戒的记录;

(3)具有国内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通过PCT、巴黎公约等途径进行国外专利申请的经营信誉和专业实力。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3.11优选条件:在昆明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在机械领域具有代理优势。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者,于2024年10月20日前进行比选报名,获取比选文件。并将以下报名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邮件至邮箱:407195481 @ qq.com,逾期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邮件正文信息:

1 供应商全称:

2 经办人姓名:

3 联系电话(手机号):

4 获取比选文件电子版的邮箱:

上述报名资料请发邮件至邮箱:407195481 @ qq.com,未经上述邮件内容及邮箱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比选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9 日(因邮寄导致比选文件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寄送邮件为到付类型的不予接收)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菱路309号中国机械总院集团云南分院有限公司 。

5.3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恕不接受线下送达)

5.4 通过比选的申请文件不再退还;未通过比选的申请文件,若有需要请申请人于比选公示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中国机械总院集团云南分院有限公司领取,逾期未领取将统一销毁。

6.比选时间与地点

6.1比选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15日内。

6.2比选地点:中国机械总院集团云南分院有限公司会议室。

7.联系方式

名    称:中国机械总院集团云南分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五华区红菱路309号

联 系 人: 朱慧莲

联系方式: 1321163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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