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13~2015年度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机械总院)技术发展基金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1.《机械总院“十二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机科科发〔2012〕330号)中十大关键技术、十大关键装备产品、五大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未获得国家纵向及院基金支持);
2.“智能制造装备开发专题”相关项目;
3.“国际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题”相关项目。
二、2013年优先启动项目
1.技术类:
(3)汽车复合材料精密成形技术
(4)汽车铝合金精密成形技术
(5)基于伺服控制的精密成形技术
(6)焊接材料高纯净制备技术
(7)激光复合加工关键技术
(8)新型耐磨抗蚀涂层技术
(9)高能量、高剂量射线无损检测技术
(10)机器人及智能物流关键技术
2.装备类:
(2)数控超塑成形压力机
(3)大公称力行程冷锻压力机
(4)大功率径向摩擦焊技术装备
(6)汽车轻量化(铝合金及复合材料)精密成形装备
(8)高参数齿轮箱传动产品
(9)汽车高效动力总成试验装备
(10)高压共轨精密检测装配装备
3.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1)汽车零部件精密体积成形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汽车轴类锻件、盘类锻件、叉形零件和其他主要用挤压成形的复杂结构形状锻件等);
(2)汽车动力总成等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高压共轨、发动机、自动变速器、ESP);
(3)数字化车间及智能物流仓储系统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AGV 、机器人、立体仓库等智能化数字化物流仓储装备及系统集成);
(4)冶金/金属加工自动化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镀锡、镀锌、连退、重卷、包装机组等);
(5)环保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污泥、污水及固体废弃物)。
4.“智能制造装备开发专题”、“国际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题”相关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技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机科科发〔2009〕361号)的有关规定。
2.每单位每年可申报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各1项。申报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申请机械总院基金支持额度(研究中心除外),优先支持35岁以下负责人申报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新技术、新产品并突出创新性和长远性的项目。可同时作为“先进成形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新型钎焊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简称实验室)对外开放项目的优先支持(请注明)。实验室对外开放项目应吸收院外单位参加。已经获得国家支持的项目,原则上院基金不予支持。
3.正在承担机械总院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且项目尚未完成,今年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院士除外)申报项目。未经批准逾期未验收项目单位扣减相应数量评审资格。
4.请各单位将《项目申报简表》(附件1)、《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2013~2015年度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经技术和财务评审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各一式2份及电子版于3月31日前报送机械总院科技发展部(本通知电子版在机械总院网站下载)。
四、其他
1.请各单位根据《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技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如有不能按计划进度执行的项目请填报“项目进度变更审批表”,开放项目由机械总院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每单位在行开放项目变更数目不得超过1项。定向项目由各单位审批后报机械总院变更备案。
2.请各单位同时安排2013年度定向项目立项计划,2013年度定向基金额度按照《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执行。2013年度开放项目的评审将综合考虑各单位基金项目计划执行、验收管理及2013~2015年院基金项目申报情况。请做好在全委会上汇报的相应准备工作。
联系人:宋文清
电话:010-88301804
E—mail:swq806@sina.com
附件:1.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技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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